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裘援平:建立法律顾问制和成立顾问团具有三大意义

时间:2017-12-10 01:00来源:未知 作者:华商会 点击:
国侨办主任裘援平:建立法律顾问制和成立顾问团具有三大意义
国侨办主任裘援平:建立法律顾问制和成立顾问团具有三大意义
 
( 来源:中新社 作者:付强  图:张勤 摄 2017-12-08 )  中新社北京12月8日电 (付强)“建立法律顾问制和成立法律顾问团,是国务院侨办发挥法律专业服务力量、建立完善为侨服务体系、健全维护侨益工作机制的重要举措,对于进一步加强侨务法治建设、依法维护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权益具有积极的推动和保障作用。”国务院侨办主任裘援平8日在北京表示。
 
12月8日,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在北京召开为侨服务法律顾问团成立大会,正式建立国侨办法律顾问制,并成立国侨办为侨服务法律顾问团。图为国务院侨办主任裘援平、副主任郭军等为首届顾问团成员颁发聘书。中新社记者 张勤 摄
 
 国侨办当日召开为侨服务法律顾问团成立大会,正式建立国侨办法律顾问制,并成立国侨办为侨服务法律顾问团。裘援平认为,此举具有三大意义:
 
第一,这是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部署和要求的重要举措。裘援平指出,十九大报告多次提及依法治国,提出要“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”,要求“坚持依法治国、依法执政、依法行政共同推进,坚持法治国家、法治政府、法治社会一体建设”。
 
 “华侨华人是中国的独特资源,侨务工作是党和国家长期性战略性工作,担负着凝聚发挥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力量、助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使命。”裘援平表示,建立法律顾问制和成立法律顾问团,既是国侨办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战略部署的要求,也是从维护侨益的实际出发,充分借助法律专业服务机构力量,完善为侨服务体系,提高侨务部门依法行政、依法办侨务能力。
 
12月8日,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在北京召开为侨服务法律顾问团成立大会,正式建立国侨办法律顾问制,并成立国侨办为侨服务法律顾问团。经海内外广泛遴选,皮剑龙、刘光超、许东耕、李晓东、李贞驹(英国)、张军(美国)、张学兵、陈之恺、周塞军、庞正忠、赵军、姜俊禄、黄永庆、董丽芳(意大利)、彭雪峰等15位具有丰富法律实务经验、热心为侨服务的律师受聘担任首届顾问团成员。图为国务院侨办主任裘援平、副主任郭军等为首届顾问团成员颁发聘书。中新社记者 张勤 摄
 
 第二,这是依法维护侨胞和归侨侨眷权益的迫切要求。裘援平介绍,随着中国日益强大,海外侨胞与祖(籍)国联系更加紧密,回国(来华)长期工作生活的华侨华人数量激增。 (责任编辑:华商会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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