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标题:国内汇款26万欧元购房竟收到西税务局20万欧元罚单?!( 来源 2017-06-14 中国律师事务所 西班牙欧华报 )
李先生今年31岁,上海人。2013年工科毕业的他,很快在西班牙当地的一家企业找到了工作,并更换出工作居留,在西班牙生活至今。今年3月份,李先生突然收到了一份来自马德里税务局的信,信上说,李先生2014年没有如实在西班牙纳税,要求对李先生补交税金及罚款共199.430欧元。
税务局的信无疑给了李先生当头一棒,于是他赶紧来到了西班牙中国律师事务求助季奕鸿律师。李先生说,自从2013年参加工作以来,他的公司一直合法替李先生交纳社保,并从工资扣除相应的税款。李先生没有其它收入,怎么会没有交税呢?之后,将税务局的来信从头到尾又从尾到头读了好几遍后,才发现税务局的罚款来自于自己2014年购买的房子,那么李先生的房子明明是签订合法的购房公证书购得的,这罚款又从何说起呢?
原来,2014年西班牙房价在经历了数年的经济危机后,跌至谷底,恰逢李先生与在西班牙留学时认识的女友感情稳定,准备双双留在西班牙发展。李先生在上海的父母遂催促李先生抓紧机会在西班牙买房,作为个人投资和婚房。李先生的父母还慷慨提供给李先生200万人民币,让儿子在西班牙购房。李先生咨询了给自己做账报税的代书楼,并得到对方确认“中国的银行汇过来的资金都是合法的”答复后,2014年,李先生的父母分别通过国际汇款的形式,通过其中国大陆和香港的账户5次汇款,将200万人民币合计约25.9万欧元打到了李先生在西班牙的个人账户上。2014年底,李先生经过考察,购入了马德里市中心的一处两居室的房子,并在2015年与女友结婚后,搬入新房居住。
西班牙中国律师事务所季奕鸿律师分析道:2014年李先生购房时持有西班牙的工作居留,又长期居住在西班牙,已经成了西班牙的税务居民。根据西班牙的税法规定,在西班牙有固定居留并居住超过183天就构成西班牙的税务居民。李先生的父母2014年在没有其它合理证明的情况下,将25.9万欧元存到了李先生的个人账户上,使得这一部分的资金变成了李先生的“个人净增加资产”,按照西班牙税法,对个人收入的金额进行阶梯性纳税的规定,如此大金额的资产增加,应该按照44%的比例纳税,即应纳113.960欧元。因为李先生在2014年没有如实申报这笔税款,所以税务局做出加收应报税款75%的罚款85.470欧元的决定,故最后李先生要向税务局交纳的金额总计199.430欧元。
针对目前西班牙房产市场复苏的经济形势,不少在西班牙的留学生或是工作的华人纷纷着手买房投资,西班牙税务部门已经加大了对此类案件的查处力度。广大侨胞在接受国内汇款时普遍存在以下误区:
1.中国汇来西班牙的钱都是自己的钱,是合法的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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